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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电监局安排部署地方电力企业自查自纠评估验收工作

更新时间 :2006-12-30 来源:西北电监局

为认真做好西北区域地方电力企业自查自纠评估验收工作,西北电监局在收到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评估验收的通知》后,及时起草了《西北区域电力企业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评估验收办法》(讨论稿),并在1121召开的西北区域地方电力企业负责人会议上进行了讨论和修改。经报请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陕西、宁夏、青海、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治贿办同意,已于1225正式印发有关电力企业

该办法分目的要求、评估验收内容、组织分工、验收方法、时间安排五个部分,对开展西北区域地方电力企业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评估验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西北电监局将按照各电力企业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报告报送情况,会同相关省(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评估验收小组,从2007年元月开始对西北区域地方电力企业自查自纠工作进行评估验收。